为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大湾区)中医药发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于二○二○年九月印发《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高地建设方案(2020-2025年)》,当中与中医相关的主要措施包括以香港发展首家中医医院为契机,成立大湾区中医医疗联合体和中医医院集群;以及推动香港中医师在内地公立医疗机构执业,促进两地中医人才交流。
现时在《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其相关补充协议的框架下,具有香港特别行政区合法执业资格的中医,如属香港永久性居民,可在内地短期执业,最长时间为三年,无需参加内地医师资格考试,期满可重新办理延期短期执业。
特区政府一直与内地有关当局保持紧密联系,推动多项有利大湾区中医药发展的措施。广东省中医药局于二○二一年八月三十日公布,拟在二○二一年内在广州及深圳选定公立中医医疗机构试点以合约制形式招聘香港中医师。具体招聘办法、聘用待遇及条件由相关医疗机构确定及公布。当局将视乎实际落实情况考虑是否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详情可浏览广东省中医药局网页︰http://szyyj.gd.gov.cn/zwgk/gsgg/content/post_3500460.html
有关措施让香港中医师可进一步在国家医疗体系内工作,从而促进有关中医药的交流,亦同时为香港中医师,尤其是年轻一代,有机会到大湾区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