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署中医药规管办公室

主要服务范畴

卫生署中医药规管办公室的职能包括:

  • 执行《中医药条例》,此条例已于 1999 年 7 月 14 日由立法会通过。条文内容主要包括规管中医的执业及中药的使用、售卖和制造的措施。
  • 香港中医药管理委员会 提供专业及行政支援。根据《中医药条例》,香港中医药管理委员会已于 1999 年 9 月成立,负责执行中医药的规管措施。
  • 负责中医药有关的公共卫生及公众教育事务。
  • 与本地及海外机构或政府部门交换中医药信息。
  • 设立政府中药检测中心,专责中药检测科研,为中药安全、品质及检测方法建立国际认可的参考标准。中心辖下的香港中药材标准组,负责管理和统筹中药材标准研究计划,为常用药材发展和制订标准。
卫生署中医药规管办公室已于2012年4月获世界卫生组织委任为传统医药合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