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署中医药规管办公室

世界卫生组织传统医药合作中心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卫生署中医药事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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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卫生组织传统医药合作中心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卫生署中医药事务部 - 封面

「中医药事务部」已于2019年9月更名为「中医药规管办公室」,网址为「www.cmro.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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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 卫生署署长献辞
  • 抱负
  • 使命
  • 中心特色
  • 卫生署中医药事务部的工作
  • 香港中医药发展大事年表
  • 展望将来

卫生署署长献辞

传统医药是医疗体系的重要元素,一直广受香港市民欢迎。虽然香港乃高度现代化城市,中国传统医药的应用源远流长,一直是我们珍惜的中华文化遗产。

汇集了中古文化的精粹,香港既拥有国家优秀的中医药人才及丰富的中药材资源,亦具备了对市场敏说的触觉和丰富的营商经验。因此,香港比较起其他国家或地区有着绝对的竞争优势。事实上,卫生署亦很荣幸地曾被世界卫生组织(世卫)邀请协办多种有关传统医药的活动。

我有信心卫生署中医药事务部定能继续协助世卫在全球推展传统医药,并将其纳入国家医疗体系方面的工作,作出显著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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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署署长献辞

今年适逢卫生署中医药事务部成立十五周年,更获得世界卫生组织委任为传统医药合作中心,正具备了最佳的天时、地利、人和,无疑是香港中医药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的里程碑。

放眼未来,我们已准备迎接不断的抗战。随着全球一体化牵连的发展,我们期待着与区域内各国家共同努力,以提升传统医药的质量,安全和成效。

卫生署署长 林秉恩医生 2012年5月

抱负

我们的抱负是借着建立世界卫生组织传统医药合作中心,发展成为全球传统医药领域中优秀的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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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使命是

  • 促进传统医学纳入国家卫生系统
  • 参与及支援世卫就推动传统医学所推行的全球网络性活动
  • 支持和培育传统医学人才的专业知识发展

中心特色

在过去十五年间,传统医药在香港发展蓬勃。作为国际枢杻并继承了中华文化遗产,香港有独特优势去推动传统医学在新纪元的发展。卫生署中医药事务部具备丰富资源,在这适切的时机被世界卫生组织委任为其传统医药合作中心,实在深感荣幸。

A. 中西汇聚

香港是一个多元化都市,同时亦保留了许多中华民族的传统,是发展传统医药的理想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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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特色

B. 广阔网络

卫生署中医药事务部与本地及海外中医药监管机构、医护人员、学者及团体保持密切联系,使合作中心可随时动员这些全球最优秀医药领域中的宝贵资源。

C. 专才辈出

合作中心拥有一支敬业乐业并来自不同专业的精英团队,包括公共卫生专业人士、药剂师、中医师及中药专家。有此优势,合作中心可以充分发挥员工所长以实践其目标。

D. 完善法例

与传统医药的执业及使用相关的香港法规经已全部实施。这些系统化的规管提供了完善的法律框架及管治架构,实在有助于本港的传统医药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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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署中医药事务部的工作

中医药事务部负责执行《中医药条例》(香港法例第549章)及其他相关药品管制的法例。该条例订明中医执业及中药使用、制造和售卖的规管措施。中医药事务部亦负责有关公共卫生的事务, 包括就中药不良反应事故作出的风险评估及处理、中医药的公众教育,及与本地及海外伙伴联系。

中医药事务部辖下设有四个单位:

A. 中医药管理委员会秘书处

为香港中医药管理委员会提供专业及行政支援。香港中医药管理委员会是按《中医药条例》所设立的法定组织,负责制定及实行中医药监管措施。

B. 中药事务组

透过发牌予中药商及注册中成药来实行中医药监管措施。

C. 中药信息及研究组

负责制定《香港中药材标准》,一套为香港常用中药材而设的参考标准。

D. 风险评估及处理组

负责评估及处理与中药有关的不良事故、公众教育,及与本地及海外伙伴联系,以促进中医药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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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医药发展大事年表

  • 1989年8月,卫生福利司委任中医药工作小组(下称“工作小组”)检讨传统中医药在香港的使用及执业情况。
  • 1990年4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颁布的《基本法》第138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自行制定发展中西医药和促进医疗卫生服务的政策。社会团体和私人可依法提供各种医疗卫生服务。」
  • 1992年1月,工作小组发表中期报告咨询公众意见。该报告详述工作小组在多项中医药事务的调查结果及研究,并载列了工作小组的初步意见。
  • 1994年11月,行政局接纳工作小组就认可、发展及规管香港中医药的方法所提供建议报告。
  • 1995年4月1日,卫生福利司委任的香港中医药发展筹备委员会(下称“筹委会”)成立,成员包括中医药专业人士、西医、对中医药学者,以及来自政府和社会其他有关方面的代表。负责研究推行中医药工作小组报告书内的各项建议。
  • 1995年9月22日,筹委会推行「香港中医登记计划」,有6890名中医获得登记。筹委会将收集所得资料作为制订日后注册准则的基础。
  • 1995年11月,卫生署主办世界卫生组织地区性传统医药研讨会。
  • 1997年3月,筹委会向卫生福利司就规管架构及未来发展提交报告书。
  • 1997年11-12月,卫生福利局局长发表《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中医中药发展咨询文件》,咨询公众意见。该文件载列由筹委会建议的规管架构及计划中的立法时间表。
  • 1997年,卫生署中医药事务部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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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医药发展大事年表

  • 1998年起,香港浸会大学(1998),香港中文大学(1999)和香港大学(2000)陆续开办全日制中医学学士学位课程及中药学学士课程。
  • 1999年7月,立法会通过《中医药条例》。
  • 1999年9月,香港中医药管理委员会及其属下的中医组和中药组成立。
  • 2000年6月,立法会通过有关中医注册和纪律的附属法例。
  • 2001年12月21日,7707名表列中医名单刊登宪报。
  • 2001-2002年,管委会制定《香港注册中医专业守则》及《表列中医守则》规范中医的执业操守。
  • 2002年2月,卫生署为香港中药材标准(「港标」)项目举行国际专家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为制定港标提供专业意见。
  • 2002年3月,《中医药条例》有关非法作中医执业的法律条文生效。从此任何人士如非表列或注册中医而作中医执业,即属违法。
  • 2002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及世界卫生组织在香港举行「第十届国际药品管理会议」,第一次将中药列入议程。
  • 2002年11月29日,首批2384名注册中医名单宪报。
  • 2003年1月,立法会通过有关中医规管的附属法例。
  • 2003年6月29日,根据《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中医药产业合作为双方首批将加强合作的领域。
  • 2003年8月15日及18日,管委会举行首次中医执业资格试的笔试及临床考试。
  • 2004年2月,卫生署为港标项目举行国际专家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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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医药发展大事年表

  • 2005年2月28日,中医组正式实施持续进修中医药学机制,并于2005年1月正式公布中医组认可的「行政机构」及「提供进修项目机构」
  • 2005年7月,卫生署发表港标项目第一期八只中药材标准。
  • 2005年11月,港标项目在香港举行国际专家委员会第三次会讲。
  • 2006年12月1日,注册中医为雇员进行的医治、身体检查及发出核证可在《雇佣条例》下获得承认。
  • 2007年11月,食物及卫生局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签署中医药领域的合作协议。
  • 2007年11月24日-12月31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同食物及卫生局、卫生署负责组织及统筹举办「中医中药中国行香港活动」大型科普宣传活动。
  • 2008年1月11日,开始实施《中医药条例》及《中药规例》中有关限制管有、销售及出入口中药材,以及制造、以批发形式销售及出入口中成药的条文。
  • 2008年7月,卫生署发表港标项目第二期二十四只中药材标准。
  • 2008年9月1日,有关《雇员补偿条例》及《肺尘埃沉着病及间皮瘤<补偿>条例》的修订部分生效,就雇员在上述两条法例下有权享有的权益,承认注册中医所进行的医治及检查所发出的核证。
  • 2008年10月,港标项目在香港举行国际专家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 2009年施政报告,建立香港常用中药材的标准,在二零一二年把涵盖范图由目前的六十种药材增加至大约二百种药材;协助和促进市场设立检测实验室。
  • 2010年10月,举办西太平洋区草药协调论坛第八届委员会会议及第四届国际学术研讨会。
  • 2010年11月18日,世卫专家在港举行传统医药地区策略会议。
  • 2010年施政报告,在年底分阶段实施有关中成药的法律条文;为推行制造中成药必须依循「生产品质管制规范」订定时间表。
  • 2010年11月,卫生署发表港标项目第三期二十八只中药材标准。
  • 2010年12月3日,中成药必须注册及临床证验及药物测试条文十二月三日起生效。
  • 2010年12月6日,港标项目在香港举行国际专家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此图片展示《世界卫生组织传统医药合作中心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卫生署中医药事务部》刊物的第16至17页

香港中医药发展大事年表

  • 2011年3月30日,台湾中国医药大学参与港标工作。
  • 2011年3月30日,世界卫生组织在港举行传统医学分类会议。
  • 2011年9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委任范佐浩主席为国际合作高级顾问。
  • 2011年11月,卫生署推出港标第一册的手机应用程式。
  • 2011年11月22日,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参与港标工作。
  • 2011年12月1日,中成药标签及说明书条文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 2011年12月6日,港标项目在香港举行国际专家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 2012年1月,卫生署发表港标项目第四期三十六只中药材标准。
  • 2012年4月,世界卫生组织委任卫生署中医药事务部为传统医药合作中心。
  • 2012年4月,香港卫生首长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委任为国际合作首席顾问。
  • 2012年4月,卫生署与台湾中国医药大学就港标计划加强合作。
  • 2012年5月,世卫在香港举行传统医学分类第二次年度会议;世卫西太平洋区域在香港开展传统医药地区策略(2011-2020)及工作会议;世卫在香港举行传统医学全球策略第二次工作会议。

展望将来

合作中心工作重点

  • 协助传统医药地区策略在西太平洋区的推行
  • 发展及完善传统医药的全球策略
  • 建立及培训专业的团队
  • 提供对传统医药领域的专业意见及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