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署中医药规管办公室

中医规管法例

  • 根据《中医药条例》的规定,“作中医执业”或“以中医方式行医”是指以下任何行为或活动,即应用在全科、针灸或骨伤方面的传统中医药学为基础,以(i)诊断、治疗、预防或纾缓任何疾病的症状;(ii)开出中药材或中成药的处方;及(iii)调节人体机能状态,而“中医执业”亦须据此解释。目前只有注册中医及表列中医才可合法地在香港作中医执业。
  • 根据《中医药条例》,任何人士如欲成为注册中医,必须参加由香港中医药管理委员会举办的执业资格试,取得合格后,才可申请注册。申请参加中医执业资格试的人必须已圆满地完成香港中医药管理委员会认可的中医执业训练本科学位课程,或与该课程相当的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