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生署中醫藥規管辦公室

註冊中醫與表列中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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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中醫與表列中醫

為保障市民的健康,《中醫藥條例》規定實施中醫註冊制度。長遠而言,只有註冊中醫才可在香港作中醫執業。同時,為了肯定以往香港執業中醫作出的貢獻,《條例》亦為這些中醫提供過渡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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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遠安排

將來,成為註冊中醫的條件是,申請人須獲得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中醫組認可的中醫本科學位或同等學歷,並要通過中醫組舉辦的執業資格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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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渡安排

於二零零零年一月三日正在香港作中醫執業的中醫,可成為表列中醫。中醫組會評審他們的中醫學歷和資歷,並安排以三種不同方式申請成為註冊中醫。

在過渡期內,只有註冊中醫和表列中醫才可合法作中醫執業。在醫務衞生局局長宣布過渡期結束後,則只有註冊中醫才可合法行醫,而表列中醫不能再合法行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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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中醫和表列中醫在執業方面主要分別

第一, 所用的名銜不同

註冊中醫可自稱為:

「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註冊中醫師」

「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註冊中醫」

「註冊中醫師」

「註冊中醫」

亦可在以上名銜後加「全科」、「針灸」或「骨傷」

表列中醫可自稱為:

「中醫師」

「中醫」

第二, 張貼在診所內的證明書不同

表列中醫: 表列中醫通知書

註冊中醫: 註冊中醫執業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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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 遵守的守則不同

註冊中醫: 註冊中醫專業守則

表列中醫: 表列中醫守則

第四, 對毒性中藥材的處方權不同

註冊中醫可處方《中醫藥條例》附表一的31種毒性中藥材,表列中醫則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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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詢途徑

  1. 向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秘書處查詢,地址是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22樓。查詢電話是2121 1888
  2. 瀏覽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的網頁,網址是www.cmchk.org.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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